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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提案办理答复

石屏县人民政府对州第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0-14 浏览次数:

王志刚等7名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石屏县生态修复的建议》第39号建议,现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县人民政府对此建议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异龙湖南岸临水面山杨梅休耕区的工作安排

县委、县政府将杨梅休耕作为水体达标冲刺行动的硬指标,县政府专门印发了《石屏县南岸临湖面山杨梅休耕实施方案》,县冲刺办制发了《异龙湖冲刺行动杨梅休耕专人专班工作方案》,截至2019212日完成休耕1802.56亩,完成投资3660万元,涉及异龙镇、坝心镇2个镇3个村委会8个自然村。

为进一步把杨梅休耕区建设成为异龙湖面源污染拦截调蓄带,兼顾生态景观效果,石屏县已组织技术人员编制了杨梅休耕区绿化实施方案(包含了异龙湖周边种植桉树区域的景观改造),计划在2019年底前完成。至于杨梅休耕区内补种其他树种的工作将根据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异龙湖保护治理的相关要求,科学合理的进行补种。

二、关于石屏县境内路域桉树替换工作安排

路域桉树替换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立足建设美丽公路,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做出的重要工作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各级领导批示指示以及全州路域桉树替换工作调研会议的工作要求,石屏县于2018810日组织10余名技术人员深入到界定改造区开展外业调查工作,详细的摸清全县路域桉树分布、生长等基本情况,同时编制《石屏县路域桉树替换改造林木采伐及伐区造林作业设计》文本。

截止2019430日,全县已完成石屏县美丽公路建设路域桉树替换(一期)1738亩的桉树砍伐工作任务,替换恢复招标工作已完成,计划20199月中旬前完成替换种植任务。根据规划,权属为林地的,我县将选择生态树种湿地松进行替换恢复;原为承包地、自留地、农户长期耕种的土地,经征求农户意见后,按一村一品,采用经济林果进行替换恢复。恢复经费由州县共同筹资。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县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