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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提案办理答复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对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19-12-18 浏览次数:

胡艳林等11位代表: 

  你们在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立项支持给予宝秀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第2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在议案里提到2019年-2020年计划在石灰塘、哥白孔、立新、斐尼、凤山、茴水、新寨、亚花寨、张向寨等村委会新建沟路13条88.1公里,机耕路11条106.3公里。收到你的建议之后,领导非常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事。国家机构改革后,原来农业综合开发的职能并入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相应的政策也随之发生了变化。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农田建设补助资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及农田水利建设,建设内容主要是七个方面:(一)土地平整;(二)土壤改良;(三)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四)田间机耕道;(五)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六)农田输配电;(七)损毁工程和农田建设的其他工程。你们在议案里提到新建沟路13条88.1公里,机耕路11条106.3公里,那么88.1公里的沟路我们否理解为村与村之间的公路,如果是,那这块工作就不在我们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的工作范畴之内。至于你们提到的机耕路建设,今年3月份,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相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合理确定项目,单个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不得低于1000亩,文件中还明确了2011年及以后相关部门立项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地块,在国家规定使用年限(15年)内,不能再列入建设范围;禁止在地面坡度大于25度的区域、土壤污染严重的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退耕还林还草区等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我们今年的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也就1300多万元,规划龙朋己冲、大桥大平地、宝秀凤山、坝心芦子沟等地实施。凤山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432万元,建设衬砌明渠7条共4058m,埋设涵管4处共21m;修建田间道路11条共5956m,其中硬化道路1条共821m,机耕道路10条共5135m。资金有限,我们县需要实施项目的地方又很多,因此不能满足你们所提的全部需求,请谅解,当然我们将会抽时间进行实地了解情况,如果符合建设,先规划纳入项目库,逐年逐步解决实施,同时建议你们多渠道争取资金,我们共同努力,力争项目早日得到落实。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普伟      联系电话:4853656)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