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水函〔2019〕21号
王从银代表:
你在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兰梓营村委会大冲塘重新修建的建议》第41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进入“十三五”以来,水利改革发展将面临难得的“黄金机遇期”,加大小型民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按现行分级负责的政策,小(2)型水库、小坝塘主要由县级负责筹资建设,向中央和省、州财政争取适当补助。机构改革后,小坝塘建设项目职责已划入县农业农村部门。经调查,建议中提到的大冲塘属小坝塘,建议你向农业农村部门反应,将该项目列入规划后,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进行建设。
感谢你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请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何福生 0873-4850658
石屏县水务局
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