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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问题举报接收情况公示

来源:石屏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5-28 浏览次数:

  

  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4年5月24日转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1件。按照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对举报件办理工作情况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举报件受理情况公示如下: 

  举报事项:受理编号X3YN202405230047:红河州石屏县坝心镇王家冲村锦辉页岩红砖厂无手续非法占用农用地40余亩,多年来排放废气影响周边居民;10余年挖土损毁、砍伐林地几十亩,严重破坏周边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石屏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24年5月24日—5月29日 

  石屏县人民政府责成相关单位制定举报办理工作方案,明确督办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相关查处和整改情况将适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石屏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