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信件归属 |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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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申报“雨露计划”补助 | ||
内容 | 您好,请问“雨露计划”大概在每年的几月份左右申报? | ||
创建时间 | 2025-04-24 |
回复信息
回复日期 | 2025-05-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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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好!来信已收悉。石屏县政府办政务公开科接件后,信件转由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雨露计划”补助办理流程:学生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向其家庭所在行政村(社区)提出申请出具《学生在校就读证明》,学校核实该生是否在校并向该生出具《学生在校就读证明》,经乡镇、村(社区)、驻村工作队重点核查学生户籍属性是否符合补助政策并填写相关表格后报送中共石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后交由县教育体育局再次审核该生所读学校、补助资金、身份、学历等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并及时向县农科局、乡镇反馈;同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功能开通情况等信息进行审核并及时向县农科局、乡镇反馈;最后由县农科局会同财政局、银行做好补助资金一卡通系统的发放工作。 “雨露计划”补助时间:石屏县雨露计划补助资金每学年分春季和秋季学期申请发放,做到应纳尽纳。春季学期从学生3月份开学后截至6月补助到位,其中春季申报不少于2次(包含补报);秋季学期从学生9月份开学后截至12月补助到位,其中秋季申报也不少于2次(包含补报)。 “雨露计划”补助条件:根据《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云乡振发〔2022〕51号)要求,为全面落实雨露计划补助惠民政策,申请的条件为具有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中有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能享受到雨露计划助学补助。 “雨露计划”补助标准: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5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4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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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