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屏县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石屏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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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1月28日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五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后宝昌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石屏县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22年7月29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石屏县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严格建立整改责任制、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强化问题整改的督查督办、加大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情况的公开力度的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就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作出具体安排,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增强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整改,确保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时效和整改质量。

  截止2022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中查出问题166项,完成整改147项,整改率88.6%,其中:货币计量问题96项,已整改问题83项,涉及问题金额37 972.51万元,整改金额      31 584.43万元(含上缴国库275.19万元);非货币计量问题70项,已整改64项。

  一、推进整改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领导重视,有力推动整改。县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当作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8月份县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县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责任,推动审计整改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有序推进整改。县审计局将审计整改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责任清单并分发至各责任单位,要求对标对表全面落实整改。9月份,由县委、县政府两办牵头,组织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组成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督查组,对2018-2021年审计查出问题未完成整改的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专项督查,对屡审屡犯问题进行整改工作“回头看”,有力推动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三)压实责任,有效落实整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注重从源头上整改问题,对典型性、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采纳审计建议,举一反三开展排查,针对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建立完善机制制度,有效落实整改。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和调整方面。针对未足额设置预备费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在2022年的预算编制中按要求足额设置预备费;针对财政预算(草案)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不细化的问题,县财政局承诺下一步将细化编制财政预算(草案)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2.关于农村厕所革命项目资金方面。针对多付工程款56.26万元的问题,异龙镇、坝心镇、宝秀镇已将多付工程款收回并上缴县级财政;针对挤占公厕管护资金22.46万元的问题,坝心镇、牛街镇、新城乡、大桥乡已将资金原渠道归还;针对宝秀镇、龙武镇、坝心镇虚列投资完成额导致财政资金脱离监管97.45万元的问题,三个乡镇已按实际工程量进行验收决算并支付工程款,同时宝秀镇收回多支付工程款14.4万元上缴县级财政;针对2个乡镇虚列支出17.17万元,其中虚报冒领专项资金14.65万元的问题,异龙镇、宝秀镇已按要求收回资金并上缴省级国库;针对大桥乡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问题,大桥乡已及时收回少预留的质保金;针对违规支付项目资金13.87万元的问题,大桥乡已按建设标准要求重新建设,宝秀镇已将违规支付资金10.17万元收回并上缴省级国库。

  3.关于财政运行风险方面。针对龙晖公司及子公司未设置专账核算的问题,龙晖公司已按要求对专项债券资金通过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

  4.关于县财政改革推进方面。针对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转款的问题,财政局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制度,及时纠正各种违规支付行为,确保资金合规使用。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县林草局部门预算执行方面。针对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县林草局已将非税收入3.1万元上缴县级国库;针对“三公”经费不减反增的问题,已规范制度执行,严格控制经费增长。

  2.关于县人社局部门预算执行方面。针对“三公”经费不减反增的问题,县人社局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要求;针对隐匿接待费的问题,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准确核算,真实反映经济业务;针对违规转移零余额账户资金、扩大资金开支范围、资本性支出计入业务活动费的问题,已按相关制度规范账务处理;针对项目资金执行率偏低的问题,已按项目进度完成支付;针对隐匿坐支非税收入的问题,以后严格按照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执行,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方面。针对城乡义务教育直达资金等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目前相关单位已达到支付进度要求。

  2.关于石屏县涉粮问题方面。针对未出台安全储量相关管理规定、未建立粮食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对粮食质量扦样送检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县发改局已整改到位;针对未完成国家成品粮储备任务、菜油储备量低于国家规定下限的问题,县发改局已按储备任务进行储备;针对主管部门向下属单位摊派侵占粮仓建设资金、共用下属单位车辆并在下属单位报销相关费用的问题,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针对政府运营业务与商业经营未分离、粮食贷款资金未封闭运行的问题,县粮食公司已按照规定将业务进行分离并对资金封闭运行;针对粮虫存在危害的问题,已进行消毒杀虫;针对多申报获取财政储备粮贷款贴息32.54万元的问题,已根据相关规定上缴省级财政;针对固定经营场所与污染源间距过小的问题,目前该污染源公司已停工生产;针对粮食智能化平台监管缺失、未细化落实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淘汰、更新及保护措施的问题,已对设备进行维护并按要求进行日常监管;针对少提固定资产折旧的问题,已进行补提;针对违规赞助捐赠的问题,粮食公司以后将严格规范对外捐赠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2020年党费使用管理情况方面。针对2018年6月至今未建立会计账核算党费收支的问题,龙朋镇、坝心镇已按照规定单独对党费进行核算。

  (四)重大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多计、多付工程款共计1 005.6万元的问题,已按审定投资支付工程款,其中:石屏县坝心镇白浪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4.4万元、石屏县异龙湖入湖河道治理工程项目926.6万元、石屏县哨冲镇哨冲村委会龙黑村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62.4万元、石屏县龙武镇石岩头村蚕房建设项目12.2万元。

  2.针对超合同工期、未完成概算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坝心镇等3家单位已完成整改,并承诺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加强管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未完成整改问题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未完成整改的主要原因:一是涉及金额类的问题,因部门资金筹集困难,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如县发改局、县工信局挤占挪用项目前期费,水务局未按规定上缴水资源费、往来款长期挂账等。二是涉及非金额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整改推进缓慢。如: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未完善项目管理制度等问题。三是有关项目进度方面。受客观因素制约,项目从实施到完工会产生一些不可控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建设周期。

  四、下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州委审计委员会出台的《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及时整改到位。进一步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举一反三,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主管部门和各责任单位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应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并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准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源头治理,着力根治屡审屡犯“顽症”。对民生领域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所管辖领域的指导和检查,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确保惠民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整改结果运用,高效合力促整改。 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相结合,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相贯通。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列入对相关部门、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政府督查部门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办,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向人大常委会、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等相关单位提供审计结果,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整改情况。对拒不整改、虚假整改和对整改工作敷衍塞责等行为,严格按照《红河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