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财政局对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18号
代表建议的答复
李燕代表:
您在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给予哨冲镇水瓜冲村委会片区旅游开发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彩票公益金项目的实施,解决了部分村庄的道路硬化、公共活动场所、卫生净化、村庄亮化等问题,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得到优化,村民的幸福指数得到提升,广大干部群众建设村级公益事业的热情高涨。为了促进哨冲镇水瓜冲村委会片区旅游路线一带公路基础设施完善和绿化,拖龙黑湖区亮化、绿化、规范化的开发与建设,结合我县财力状况,现先安排哨冲镇水瓜冲村委会10万元建设资金,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申报项目,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以促进该村建设与发展。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
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财政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吴群 4859764)
石屏县财政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