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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提案办理答复

石屏县教育局关于对政协石屏县委员会第九届 第四次会议上第5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石屏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0-11-25 浏览次数:

周斌等12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石屏县委员会第九届第四次会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小学生身体素质的建议》(第59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我局十分重视此提案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县共有乡镇中心小学9所、东风小学1所;学生总人数23891人;

  (二)全县共有小学体育专业教师72人。

  二、文件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

  (二)《红河州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9〕19号;

  (三)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体育总局下发《关于印发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四级联赛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教体〔2016〕1号;

  (四)《关于印发云南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和啦啦操竞赛规程的通知》云教体〔2016〕10号。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学校体育课程建设规范。以培养学生兴趣、养成锻炼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学生健康为主线,形成小学、初中多样化,高中(中职)专业化的体育课程体系。严禁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为中小学增加体育课。在开足开齐课程方面,县教育体育局体育科组织专人对普通小学体育课执行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调研,结合县政府教育督学按片区责任对普通小学体育课执行情况定期督查。各学校能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其中: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

  (二)强化学校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完善课外体育锻炼制度,将学生在校内开展课外活动纳入教学计划,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衔接,遵循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定期开展阳光体育系列活动。学校要在下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认真做好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要根据学校实际成立学生广泛参与的课外体育兴趣小组,要依据条件组建篮球、排球、足球、田径、棋类、乒乓球、羽毛球等符合学生实际的代表队,并定期开展训练。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参与到健康、快乐的活动中来,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三)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学生体育运动会,强化学校体育竞赛平台建设。红河州中小学生运动会,每2年举办1次。每年举办一届红河州篮球、排球、足球四级联赛州级总决赛并按省教育厅要求选派队伍参加全省篮球、排球、足球四级联赛总决赛。我县将定期举办以校园篮球、排球、足球等集体项目四级联赛选拔赛。各中小学校要每年召开春、秋季运动会,因地制宜地经常开展以班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校校有体育特色。进一步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充分发挥其对群众性体育的示范带动作用。注重发展学生的体育运动兴趣和特长,使每个学生都能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

  (四)加强《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工作的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中的具体应用。通过《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可以让学生清楚地了解自己体质与健康状况,帮助学生监测自己的体质与健康状况的变化程度,让学生有针对性地选择锻炼策略,制定切实可行的锻炼计划。各学校要加强《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工作的开展,根据测试项目,学校要按测试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方案,科学系统地组织学生训练,积极组织开展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活动,各校上报率达100%、达标率要达到97%以上。

  周斌等12位委员,感谢多年来对全县学校体育要作的支持理解,对全县学校体育发展敬献良策,诚恳期待在今后的工作中,你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聂乔亮,18987662893。

                                  石屏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