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
石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73号议案续办的答复
何菊芬等11人代表:
你们在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73号议案提出的《关于给予新城中学回迁办学、恢复招生的议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继续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新城乡中学后山山体出现滑坡问题,我局在地质灾害方面非常重视,经与地勘部门联系,现地勘部门已不再出具具体的《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我局也通过多方努力为新城乡政府和中学筹措资金进行地灾治理,近几年筹措资金419.14万元,其中新城乡政府后山治理369.14万元,中学后山治理50万元,到现在治理项目全部完工并移交新城乡政府、中学和县教育局等部门。你们在议案中提出新城中学回迁办学以解民之所急,目前治理项目全部施工完毕,为中学回迁创造条件实施回迁办学,于2019年5月14日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至新城乡希望中学治理工程进行现场验收评审,专家组3人:杨应平(云南省有色地质局308队高级工程师)、段富平(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院个旧分院高级工程师)、李永(州定额站造价工程师);参加验收单位有:县政府办、县教育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新城乡政府、县新城中学、治理新城中学后山滑坡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检测单位等部门全部同意通过验收,于2019年5月27日州级下达文件《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石屏县新城乡希望中学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验收意见书》红自然资地勘〔2019〕1号文件根据竣工质量最终验收鉴定书,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最终验收。于2019年5月29日石屏县人民政府主持石屏县新城乡希望中学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由我局管护移交石屏县新城中学管护。今年通过一年的雨季洗礼,未发现任何灾情,中学回迁拭目可待。
感谢你们11位代表对我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29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欣堂 4850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