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建议提案办理答复

石屏县财政局对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石屏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0-12-02 浏览次数:

  石屏县财政局对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16号建议的答复 

    

彭继武、许秀荣等11位代表: 

  你们在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给予异龙湖周边土地流转建立长效补偿机制议案》(第16号建议)已转交县财政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州、县党委政府将石屏异龙湖保护治理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保护第一、治理为要、科学规划、绿色发展”要求,坚持“固本清源、绿色发展”思路和“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原则,增进“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共识,积极探索湖泊治理的“红河模式”。 

  为加快推进异龙湖北岸土地流转及异龙湖冲刺行动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经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异龙湖北岸土地进行有偿流转。共计完成土地流转2498亩,涉及3个村委会49个村民小组。石屏县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土地流转协议约定,按期兑付土地流转资金,截至2020年8月,已兑付土地租金1873.5万元。 

  异龙湖周边土地的流转,对异龙湖的水质净化、生态修复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2019年,异龙湖全湖平均水质达到Ⅴ类水标准,用实实在在的成效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按照部门职责,县财政局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的会议决定,结合石屏县财力状况及异龙湖治理土地流转补偿需要,科学合理的建立长效的财政补偿机制。一是积极争取休耕生态补偿、异龙湖保护治理专项债券资金等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20年专项债里已经预算安排异龙湖保护治理土地流转补偿金7000万元);二是请示县政府,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来源时,建议把土地流转补偿金纳入县级财力预算安排。确保及时足额兑付村民土地租金,切实保障群众利益,解决村民的后顾之忧。 

  感谢你们对石屏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局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仓建伟  4859764) 

    

    

                                   石屏县财政局 

                                  2020年9月21日